于蓝(1921—2020)女,中国电影演员。原名于佩文,1921年6月3日出生于辽宁省岫岩县的一个知识分子家庭。1922年起随父母居住在哈尔滨。1928年入学。1929年母亲去世,于蓝只身投奔在沈阳老家的祖父。1931年九·一八事变发生,随继母逃难到河北张家口读高小。1934年考进河北女师学院中学部初中。1937年七七事变后辍学。1938年从日寇占领的北平徒步爬越妙峰山到达平西**根据地,后抵达延安,在**军政大学、中国女子大学学习。1939年2月加入*****。先曾在学校参加业余演出**,1940年3月正式从事文艺工作,担任延安鲁艺实验剧团演员。1945年**胜利后随东北干部团到达沈阳,加入东北文艺工作团一团,曾演出《日出》等舞台剧。1946年参加东北电影制片厂故事片摄制的筹备工作,1947年任东北电影制片厂第一期训练班***。1949年主演了影片《白衣战士》,由此走上银幕。1950年3月调到北京电影制片厂演员科任演员。1954年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干部训练班学习两年,师从苏联专家库里涅夫学习表演理论。1956年毕业后留在中央实验话剧院工作。1961年调回北影厂任演员。曾先后出演影片《翠岗红旗》、《龙须沟》、《林家铺子》、《**家庭》、《烈火中永生》、《侦察兵》等。1962年被***定为新中国“22大电影明星”之一。**期间和丈夫田方同时被**并遭残酷批斗,之后下放到北京郊区大兴县天堂河的北影厂“五七干校”参加劳动。1973年回到北影厂,被安排跟田方一起负责北影厂编导室工作。1978年与人**执导儿童电影《萨里玛珂》。1981年任北京儿童电影制片厂(1987年更名为中国儿童电影制片厂)首任厂长。1984年任中国儿童少年电影学会首任会长。1988年任**儿童少年影视中心理事、执委。曾任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、名誉顾问,中国文联荣誉委员,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顾问等职,历任第二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八届****委员及第四届******。1992年获广播电影电视部“劳动模范”称号。1993年获中国福利会妇幼事业“樟树奖”。1995年获***、广电部纪念世界电影诞生100周年、中国电影诞生90周年“世纪奖”优秀女演员奖。2001年从儿影厂离休。2001年获第9届中国电影童牛奖“孺子牛奖”。2005年获人事部、国家****纪念中国电影诞生100周年50名“国家有突出贡献的电影艺术家”荣誉称号。2007年获第11届金**奖终身成就奖。2009年获第27届中国电影金鸡奖终身成就奖。2019年9月被列入“最美奋斗者”个人名单。2020年6月28日在北京逝世,享年99岁。